類別 | 三級評價要求 | 二級評價要求 |
| 無 | 申請方可根據條件直接申請,或獲得三級資質一年以上可提出二級申請,服務管理程序文 件需建立、發布并運行半年以上。 |
法律地位要求 | a) 在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組織,發展歷程清晰,產權關系明確。 | 同三級 |
b) 遵循國家相關法律法規、標準要求,無違法違規記錄,資信狀況良好。 | 同三級 |
財務資信要求 | 組織經營狀況正常,建立財務管理制度,可為安全服務提供必要的財務支持。 | 組織經營狀況正常,**并執行財務管理制度,可為服務提供必要的財務支持。 |
辦公場所要求 | 擁有長期固定辦公場所和相適應的辦公條件,能夠滿足機構設置及其業務需要。 | 同三級 |
人員能力要求 | a) 組織負責人擁有2年以上信息技術領域管理經歷。 | a) 組織負責人擁有3年以上信息技術領域管理經歷。 |
b) 技術負責人具備信息安全服務(與申報類別一致)管理能力,經評價合格(與申報類別一致),評價要求見附錄I。 | 同三級 |
c) 項目負責人、項目工程師具備信息安全服務(與申報類別一致)技術能力,經評價合格,評價要求見附錄I。三級不少于2人 | 同三級,二級不少于6人 |
業績要求 | a) 從事信息安全服務(與申報類別一致)4個月以上。 | a) 從事信息安全服務(與申報類別一致)3年以上,或**信息安全服務(與申報類別一致)三級資質1年以上。 |
b) (監督審核時)近1年內簽訂并完成至少1個信息安全服務(與申報類別一致)項目。 | b) 近三年內簽訂并完成至少6個信息安全服務(與申報類別一致)項目。 |
服務管理要求 | a) 建立并運行人員管理程序,識別安全服務人員的服務能力要求,明確安全服務人員的崗位職責、技術能力要求,并通過評價證明其能夠勝任其承擔的職責。 | 同三級 |
b) **服務人員能力培養計劃,包括網絡與信息安全相關的技術、技能、管理、意識等內容,并執行計劃,確保服務人員持續勝任其承擔的職責。 | 同三級 |
c) 建立并運行文檔管理程序,包括組織管理、服務過程管理、質量管理等內容,明確項目產生、發布、保存、傳輸、使用(包括交付和內部使用)、廢棄等環節的文檔控制。 | c) 建立并運行文檔管理程序,包括組織管理、服務過程管理、質量管理等內容,明確產生、發布、保存、傳輸、使用(包括交付和內部使用)、廢棄等環節的文檔控制。配備檔案室及高安全性的文件服務器。 |
d) 建立并運行項目管理程序,明確服務項目的組織、計劃、實施、風險控制、交付等環節的操作規程,提供項目風險管理記錄。 | d) 建立并運行項目管理程序,明確服務項目的組織、計劃、實施、風險控制、交付等環節的操作規程。 |
e) 建立并運行保密管理程序,明確崗位保密責任,簽訂保密協議,并能夠適時對相關人員進行保密教育。 | 同三級 |
f) 建立與運行供應商管理程序,確保其供應商滿足服務安全要求(僅適用于安全集成、安全運維、災難備份與恢復方向)。 | f) 建立與運行供應商管理程序,明確供應和(或)外**程中的風險,對供應商和(或)承包方的服務基本資格、服務過程控制、服務質量、服務交付等進行識別,確保其供應商或承包方滿足服務安全要求(僅適用于安全集成、安全運維、災難備份與恢復方向、工業控制系統安全方向)。 |
g) 建立合同管理程序,**統一合同模板,按照合同約定實施信息安全服務項目。按照客戶要求,對于接觸到的客戶敏感信息和知識產權信息予以保護,并確保服務方人員了解客戶的相關要求。 | 同三級 |
空 | h) 參照*或國內標準,建立業務范圍覆蓋信息安全服務(與申報類別一致)的質量管理體系,并有效運行半年以上。 |
空 | i) 參照*或國內標準,建立業務范圍覆蓋信息安全服務(與申報類別一致)的信息安全管理體系或信息技術服務管理體系,并有效運行半年以上。 |
空 | 空 |
技術工具要求 | 空 | a) 具備獨立的測試環境及必要的軟、硬件設備,用于技術培訓和模擬測試。 |
空 | b) 具備承擔信息安全服務(與申報類別一致)項目所需的安全工具,并對工具進行管理和版本控制。 |
服務技術要求 | a) 建立信息安全服務(與申報類別一致)要求的流程,并按照流程實施。 | 同三級 |
b) **信息安全服務(與申報類別一致)要求的規范標準,并按照規范實施。 | 同三級 |